消防水箱的設計問題:
01設置場所
總建筑面積超過10000㎡及2層以上的高層民用建筑、公共建筑及其他重要建筑,必須設置高位
消防水箱;
其他建筑物應設置高位
消防水箱,但當確實難以設置時,可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供水形式,不能設置高位
消防水箱,但應設置穩(wěn)壓泵;
當市政供水管網(wǎng)的供水能力能夠滿足生產(chǎn)和生活中大小時用水量,但仍能滿足初期火災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壓力時,市政直接供水可以替代消防高位水箱。
02可不設置的情況
正常的高壓給水系統(tǒng)和能不利點的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的水量和水壓;
帶有干式消防立管的建筑物。
消防水箱的容積及壓力:
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(tǒng)的消防高位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始消防用水量的要求,并滿足以下要求:
高層公共建筑不應小于36m,但當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時不應小于50m,當建筑高度大于150米時不應小于100米。
多層公共建筑、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筑不應小于18米,一類高層居住建筑高度超過100米時,不應小于36米。
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2m。
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層住宅,不應小于6m。
工業(yè)建筑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于等于25L/s時,不應小于12m,大于25L/s時,不應小于18m。
總建筑面積大于1萬平方米小于3萬平方米的商場建筑不應小于36m,總建筑面積大于3萬平方米的商場不應小于50m。
消防高位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于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,較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不利點的靜水壓,并按下列規(guī)定確定:
一類高層公共建筑,不應低于o.ompa,但當建筑高度超過100米時,不應低于0.15mpa
高層住宅、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多層公共建筑不應低于0.07mpa,多層住宅不應低于0.07mpa。
工業(yè)建筑不應低于0.07兆帕,當建筑體積小于0000立方米時,不應低于0.07兆帕
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和其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應根據(jù)噴水滅火需求壓力確定,但較小值不應小于o. 1MPa
當消防高位水箱不能滿足上述四項要求中規(guī)定的靜壓要求時,應設置穩(wěn)壓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