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根據(jù)5.2.1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(tǒng)的高位
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不應小于 36m3 ,但當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時不應小于 50m 3 ,當建筑高度大于150m 時不應小于 100m3 ;
2 多層公共建筑、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筑不應小于 18m3 ,當一類住宅建筑高度超過 100m 時不應小于 36m3 ;
3 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 12m3 ;
4 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層住宅建筑不應小于 6m3 ;
5 工業(yè)建筑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于等于 25L/s 時不應小于 12m3 ,大于 25L/s 時不應小于18m3 ;
6 總建筑面積大于 10000m2 且小于 30000m 2 的商店建筑不應小于 36m 3 ,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0m 2 的商店不應小于 50m3 ,當與本條第 1 款規(guī)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。5.2.2 高位
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于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,且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
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一類高層民用公共建筑不應低于 0.10MPa,但當建筑高度超過 100m 時不應低于 0.15MPa;
2 高層住宅、二類高層公共建筑、多層民用建筑不應低于 0.07MPa,多層住宅確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;
3 工業(yè)建筑不應低于 0.10MPa;
4 當市政供水管網(wǎng)的供水能力在滿足生產生活大小時用水量后,仍能滿足初期火災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壓力時,可由市政給水系統(tǒng)直接供水,并應在進水管處設置倒流防止器,系統(tǒng)的高處應設置自動排氣閥;
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等自動水滅火系統(tǒng)應根據(jù)噴頭滅火需求壓力確定,但小不應小于0.10MPa;
6 當高位
消防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 1~5 款的靜壓要求時,應設穩(wěn)壓泵。